[摘要] 10月1日起,杭州开始执行国家9月29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提高了契税优惠的门槛,并不再减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缴纳的个税。新政执行后,记者从杭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九月下旬成交的二手房中,两成左右可能需要多缴契税了。
期房和二手房
缴纳认定时间不同
杭州人邱先生于9月份购买了一套万象城·悦府136平方米的二手房。“合同签了之后就去办理一系列手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契税一直到现在都没办理下来。由于是我的第二套房了,这样会不会因为契税调整让我多缴纳1.5%?”
对此,科威不动产品牌运营总监王慧表示,二手房征收契税节点是根据房管局产权受理时间。也就是在银行审批手续完结、且购房资格认证过后,以房管局开出受理单的时间为准。
和二手房签约即交付相比,一手房的预售制度则让更多买家担忧。不少房子还未交付的业主担心,如果等到房子交付时再缴纳契税,是不是要按照新政标准来执行了?杭州躬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学智表示,期房向来是以购房合同的备案时间为准的,“就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时间为准。”比如去年签订并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征收则参照备案之日时的政策。(青年时报)
业界看法:对房产消费有保有压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税费调整,应该说是有保有压。
“保”是指鼓励家庭住房消费。因为之前的财税[2010]13号文件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只要有购房记录,不管现在手头上有没有房子,都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而现在,则只要购房者手头无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就可以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
“对我们来说是好事。”已经换过两次房,但现在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小刘昨天告诉记者,这说明国家还是鼓励自住型置业的,他希望,接下来银行是不是也可以对“多套房”有这样的认定。
与此同时,新政抑制多套房消费及房地产投机的意图也非常明显。特别是针对家庭的二套房及以上,不管面积大小,契税税率都恢复至3%。而“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一条,体现得更为明显。因为在这之前,不乏有一些炒房客利用这一条的政策漏洞,快速转手买卖房源获利的同时还可获得所得税的减免。当然部分真正换房的置业者也有可能因此被“误伤”。(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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