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纷纷发出呼吁,禁止“炒楼”。
自从嘉兴出台了调控新政,宣布限购限贷全面升级,从那时起,浙江省就率先实行了限购。
同时,金华住建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顿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湖州3天内连发两条新政,不仅规定预售价格不能再涨,还决定在土地竞拍中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限地价、竞自持”或“限地价、竞租地”。
计算时间上,五天内竟有三个城市出台了调控政策。
想想杭州的几个新政,或多或少都在限购方面下了狠手,限购收紧,已经成为现在调控的常态。
2021是限制购买的年份。
上海:房源发布信息不用“”来推荐。
3月19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信“房可圆”消息,当天下午,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向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全体会员发出了《规范房源上市和信息发布的自律倡议》。举措集中在房地产中介领域的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虚假宣传、房价虚高等社会和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上。
十四大地产中介机构及平台企业响应倡议,现场签署承诺书。
这一承诺主要包括四点:
,发布网上和网下房源信息时,不要用“”进行推介、宣传;第二,做生意时,不要以“”为名,误导购房者。
其次,规范教育资源用语,客观介绍周边学校,避免出现“升学率”、“对应率”、“空位率”等误导购房者的用语。
第三,不挂牌、不发行未经审核的住房,不挂牌、不发行价格过高的住房。
第四,在信息发布上,没有出现“热排名”、“投资潜力”等字眼;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炒作房价,没有哄抬房价,没有扰乱市场。
深圳:严禁中介参与贷款经营。
3月19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和严格禁止从事贷款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持续谨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为底线,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提醒消费者切勿利用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并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客户开办企业、贷款咨询等任何环节向客户提供便利或信息。
通知强调,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内部相应的业务管理,对存在的上述现象要进行清查,及时纠正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在消费者投诉或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协助消费者为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便利的,均按《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自律惩戒,严重者按《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和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列入行业黑名单。
近年来,对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根据证券日报的报道,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和西安等地的监管部门已经发文,要求严肃查处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业的违规行为。
杭州:不能以个别高价成交引导卖方涨价。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号,3月19日消息,3月12日,协会向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号召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各房源发布网络平台,从房源发布行为、市场信息发布行为、市场经营行为等方面,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截止3月19日,共有999个单位率先响应,签署了倡议书,其他单位也在陆续签署中。
关于房屋上市行为,该倡议提出了七项要求。其中,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挂牌销售房产,不得以个别高价成交案例引导卖方涨价,不得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制造房价上涨等假象;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公布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房产信息,各房源发布网络平台应做好房源信息维护,禁止虚假宣传,及时下架虚假房源信息,如虚假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广告等。
北京:不允许诱使卖方随意提高报价。
今年1月28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炒作、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为应对个别住宅小区出现的房价上涨苗头,并被一些中介或自媒体恶意炒作为普涨预期,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多次约谈北京市主要经纪机构负责人,要求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房住不炒”调控政策,不得渲染、炒作房屋成交信息,不得鼓动开发商随意提价,不得在微信朋友圈、自媒体平台发表文章制造购房恐慌,不得从事“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