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天津、大连、杭州等陆续出手“救市”后,西安也加入这一行列。
继天津、大连、杭州等陆续出手“救市”之后,西安也加入这一行列。
6月26日,西安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安房管局)正式公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救市的措施出台的初衷,与西安房产市场高库存的现状密不可分。与其他城市采取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税收优惠补贴等救市措施相比,西安此次推出“买房落户”政策,则令市场惊艳不已。
记者注意到,围绕去库存这一核心的问题,该《意见》列出减少土地供应、购房落户、征迁项目货币化安置以及鼓励大型地产商兼并重组等九条内容,被市场称为“新九条”。
更为重要的是,本次西安“救市”,形成从上游减少土地供应、下游借助货币安置与政府收购,以及市场层面鼓励大型房企兼并小型房企等多层次的组合措施。
不过,在如今楼市普遍低迷而各地救市措施层出的情形下,西安“新九条”救市效果究竟如何,仍然有待观察。
土地:减少入市供应,控制项目开发的速度
本次西安救市“新九条”中,首先是对土地供应“闸门”的控制。
记者注意到,为消化库存,房管部门将采取减少市场供应等措施。
该《意见》指出,要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结合商品住房存量、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适当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同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统筹安排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适当控制2015年和2016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和进度。
对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可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租赁型保障房、棚户区改造以及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此外,对按照新的用途或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重新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救市引起较大关注的还有“购房落户”政策。
西安市的房管局下发的《意见》指出,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今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记者获悉,西安市的房管局相关人士在26日下午的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对在西安稳定就业的常住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购房时给予落户优惠政策,“是西安市在稳定住房消费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
在西安 房地产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李宇兵看来,购房落户涉及到税收、落户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是近年来救市政策中力度大的一项。
“根据估算,西安市外来购房需求大概占比15%左右。这次出台落户政策、放宽社保条件,也是希望拉动外来购房者的消费需求。”李宇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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