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套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亲情、爱情。在桐乡,这段好不容易修来的“父子缘”,同样葬送在了这个问题上。
遗赠抚养协议打官司解除
这段“父子缘”终还是因钱散了
去年10月15日,老于将曹某起诉到桐乡法院,以曹某擅自处置财产为由,要求解除遗赠抚养协议,还要求曹某归还买房的费用。
审理时,老于情绪很激动,认为曹某是个骗子,“他就是来骗钱的!”
曹某说,“老人年纪大,出门不方便,办理买房手续时,我想反正我们都签了遗赠抚养协议,所以房产证上就写了我一人的名字。”
对于老人指责的“骗子”,曹某大呼冤枉,“这么多年,我也付出了很多,把他照顾得很好。”
为此,曹某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被告自述,后面有30人的签名。这30人都是两人的邻居、朋友,见证了两人的关系和曹某的付出。
邻居刘某说,曹某对老于确实挺好,“他被狗咬伤,曹某每天都去照顾,过年还带他回老家。”
邻居龙某也说,曹某人还是很尽心的,“老于不吃辣,他单独给他烧一份菜,照顾得很好。”
审判长问老于,“平时曹某对你好不好?”
老于说,“之前比较满意,可后来他花钱瞒着我。”
因为缺乏信任,又经这么一吵闹,这段“父子缘”也走到了尽头。经桐乡法院调解后,两人自愿解除了遗赠抚养协议,曹某协助将房产转至老于名下,那34万元用作投资的钱,老于也不追究了,就当这些年给曹某的辛苦费了。
不知道,老于回到空荡荡的房子里,会作何感想;也不知道,如果没有那102万元拆迁款,这段“父子缘”会不会成为一段佳话。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