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的3居室被分隔成七八间房、住进十几个人……这样的现象在杭州并不少见。群租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很严重,所以杭州打算立法管理出租房的安全问题。
出租人、租期等信息要报送
承租人也有要履行的义务
根据《规定(征求意见稿)》,今后,对于居住房屋的出租人来说,有项工作是必须要做的,否则也将受到处罚。
那就是,在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出租房的地址、租期以及使用功能等报送给出租房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
如果没有按规定报送,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承租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做了要求。
比如,增加居住使用人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单个居室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转租居住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在转租后3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
留宿他人的,应当在24内将留宿人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留宿超过三天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
不得擅自改变居住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得违规使用电气、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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