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日起“认房不认贷”二套首付低3成 同时发布年度报告 首次公布发放贷款等细项
2014年年度报告部分数据
项目 金额(数值) 同比
年缴存额 1140.33亿元 增14.8%
缴存余额 2522.98亿元 增17.3%
(截至年底)
提取 768.38亿元,占当年 减少5.0个
缴存额67.4% 百分点
发放贷款 307.97亿元 降48.1%
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 25.8% /
购房面积90(含)㎡以下 71.4% /
90-140(含)㎡ 26.6% /
140㎡以上 2.0% /
购房类型 新房41.5% /
二手房58.5% /
新政
首套:认房不认贷 首付取消面积区分标准
通知称,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
解读:也就是说,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为首套自住住房。首套房不再按照房屋性质和套型建筑面积区分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
二套:取消面积限制 首付低三成
二套房方面,通知称,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
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解读:申请二套房贷款时,购房者须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者购买的第二套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不含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可申请贷款。
新政取消了二套房贷需审核现有住房面积的限制。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如果首套房面积为100平米,按现有政策就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而新政实施后,取消了面积限制,可以申请二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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