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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进对方买房首付款 拒过户拒腾房还把房出租了

钱江晚报  2015-05-12 06:36

[摘要] 一个女人卖房子——110多万元首付拿进后,还掉了自己的贷款,然后就是各种拒绝过户,各种不腾房,甚至一纸合同把房子出租给同居男友19年半之久。

卖房女子的同居男友

昨天被当场请出了法庭

祝女士一直声称,住在这套房子中的另外3人,是她的朋友兼租客,但似乎并没那么简单。3人中,有老王,一个6岁的女孩,还有一个老人。

当时执行法官一调查震惊了:老王还是这房子的前房东。2010年,他就以90多万元的总价,把房子卖给了祝女士。但他竟然一直就住在这房子里。

老王更是出示了一张租赁合同,显示祝女士将房子租给他19年半。“买卖不破租赁的,你可以去查一下有关法律!”执行法官上门的时候,老王中气十足。

老王所说的这份合同,祝女士后来承认,其实是在她和赵先生签卖房协议后赶签的。

潘法官分析,如果按老王的说法,祝女士与老王的关系,就和赵先生与祝女士的关系相似。但老王赖着不走,祝女士却能和他住在一起多年相安无事,这可能吗?老王和祝女士到底什么关系?

果不其然。在多次调查后,潘法官发现,住在房子里的小女孩,竟是老王和祝女士的女儿。

不过执法人员并没有查到老王与祝女士的婚姻状况。但由此已经可以说明,老王等三人并非是案外人。

昨天庭审时,祝女士承认,房子里的小女孩,是她和同居男友老王的孩子。

“直到现在,为什么还不肯搬房子?”法官询问祝女士的时候,旁听席上的老王,就在底下一个劲喊话,“还有20万元没给我们呢。”十分愤愤的样子。

“旁听人员不得随意喧哗。”后老王被法官请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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