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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闪婚闪离 离婚后一起买房又打官司要分房

杭州网  2015-03-15 00:00

[摘要] 3月12日下午,杭州拱墅区法院审理了一桩民事官司,案由为“共有物分割纠纷”。原告阿霞,1978年出生,来自河南,看上去显得蛮年轻;被告老王,1953年出生,地地道道的杭州人,满头白发。

3月12日下午,杭州墅区法院审理了一民事官司,案由为“共有物分割纠纷”。原告阿霞,1978年出生,来自河南,看上去显得蛮年轻;被告老王,1953年出生,地地道道的杭州人,满头白发。

年龄相差25岁的这两人,曾是夫妻。他们于去年6月登记结婚,但12天后协议离婚。

这次法院审理的“共有物分割纠纷”,要分割的财产是离婚后以两人的名义共同购买的一处房产。房子位于杭州市区,价值超过150万元。阿霞要求分房子,一人一半;老王则提出,要求阿霞返还他支付的购房款。

匆匆结婚又匆匆离婚

相信大家和记者一样都有疑问,为啥他们结婚前不买房子,却要在离婚后一起买房子?刚买完房子怎么又打起官司分房?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老王年轻时就开始从事收藏品经营,几年前,阿霞到老王的收藏品店里做帮手。

对于当初为啥嫁给比她大25岁的老王,阿霞说自己是被老王“诱奸了”,老王怕她去告发才匆匆与她登记结婚,随后为了摆脱她,老王又主动要求离婚。

至于为何离婚后还与老王一起买房,阿霞解释说,因为自己在杭州多年,但户口一直在河南老家,她想通过购房落户的方式把户口迁到杭州来,所以向老王提出一起买房,当然,买房和装修的钱她也有付。

“你说房款你也有付,拿出付款凭据来!”不过,对于阿霞的说法,老王当庭就提出了质疑。

老王说,买房的153万元钱都是他一个人付的,自己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了阿霞21万元当装修款。他当庭还拿出了支付房款的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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