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推进户籍改革,今后就业义务教育禁挂钩户口 ,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就能落户中小城市 专家:户籍改革要避免“一刀切”,城市配套应及时跟进。
户籍制度改革又有新突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对户口迁移政策、农民土地权益以及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进行解释。根据通知,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得与户口性质挂钩。
通知同时明确,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这份2011年2月26日印发的通知,时隔一年后通过媒体与公众见面,立即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
●户籍改革之分类迁移
县级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就可落户
落户难易度:★☆☆☆☆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
地级市: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落户
落户难易度:★★★☆☆
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直辖市: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落户难易度:★★★★☆
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