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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群租现象真能禁得了吗

钱江晚报  2010-12-23 09:30

[摘要] 租客和房东,这条新闻得特别注意了,近日,住建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不能群租,房东不能随意涨价等条款,都对目前租赁市场中混乱的地方做了规范。

 

新政策看点二: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金

《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现状:随意涨租金很常见;到底卖不卖给承租人,房东说了算

记者的一位朋友小林,就曾经遭遇过房东临时涨租金的悲惨遭遇。

“去年年初就租在朝晖七区了,当时是2000元/月,说好租两年。今年上半年,房东说要涨价,每个月要加200块,说是菜价都涨了,房租也要涨。”小林气不过,外面房子去找了一圈,结果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只能任由房东将房租涨上去。

中介经纪人告诉记者,像小林这样的遭遇在租赁市场上还是很常见的,“有些房东心态不好,看到人家租的价格高了,自己就跟着把价格涨上去。”经纪人说,现在的租赁合同上,一般是没有特意规定不能提高租金这一条,“都是双方私下协商的。”

对于《办法》中规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一条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同等条件下,包括价格相等,付款方式也一样,一般房东也愿意让租客优先购买。但如果租客需要按揭,另外一个人可以一次性付款,那房东肯定还是不卖给租客的,基本还是由房东来决定卖给谁。”

业内观点:实践中难以执行

吴倩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房东都是处于强势一方的,“如果房东随意涨价了,难道租客还要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权吗?这么做,解决问题的成本太高了,不太现实。所以为了免去这么多麻烦,很多租客只能哑巴吃黄连。”

陈钟律师认为,禁止乱提租行为,旨在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但该条款规范的行为应为民事法律关系,而《办法》并未规定违反该条会受何处罚,不具有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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