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于近日发布,旨在支持鹿城区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该细则将于2023年9月2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2年。根据细则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全职在鹿城区用人单位工作且经过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EF类人才,以及符合在职要求和住房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房票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人才分类不同而有所差异。A类人才可获得最高8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人才类别依次为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在职要求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至少一种,包括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6个月以上。F类人才限制为在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才。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需满足住房条件方面的要求。ABCDE类人才及其配偶在温州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而F类人才及其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者累计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并且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这项人才房票补贴政策将为鹿城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提供支持,帮助他们解决购房压力,同时也为鹿城区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申请者可在细则实施后的2年内提交申请,并通过相关程序获得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