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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楼市最常见的15个问题,杭州买房人都应该看看

新立楼市2021-04-28 15:55:44

 

01  婚前买房,婚后契税缴纳
 
问: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一套,在等待交付期间,遇到对象结婚,但对像婚前也有一套房产。请问我的房子交付后,契税是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缴纳?
 
答:若夫妻双方在婚前以各自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婚后未购买房屋,则婚前所购房屋在婚后办理产证时,均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02  房子限购政策
 
问:本人单身未婚,名下现有2套安置房,已办理产证,是否可再购一套商品房?
 
答:根据我市购房政策,杭州限购范围内,户籍单身人士在我市限购范围内仅可拥有1套住房。
 
登记在你名下的住房,均视为你的已有住房,所以根据你的情况,不能再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购买商品房。
 
 
 
 
03  直系亲属,房产赠予的税费
 
问:我想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予给父亲,父亲投靠落户已满3年,请问还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
 
答: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税费标准如下:
 
出让方,需要缴纳0.05%印花税,个人参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受赠方,需要缴纳3%的契税,0.05%印花税,个人参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04  E类人才二套房购买
 
问:我是E类人才,已婚,在杭州限购区域内有一套房,但购房时间已超过3年,还可以去摇红盘吗?
 
答: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已有一套住房,不符合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的条件,所以你无法再摇红盘
 
 
 
 
05  如何查找房屋结构图
 
问:购买二手房之后想重新装修,但没有房屋结构图,去哪里可以查到
 
答:请带上房产证,去杭州市城建档案馆,即可自行查询。
 
 
 
 
06  无房户资格认定
 
问:本人已婚,户籍在桐庐,此前曾在桐庐有过一套房,但2018年6月已将该房产出售,目前名下无房,但有过贷款记录,按杭州现有的摇号政策,算有房还是无房?
 
答:如果你是桐庐户籍的已婚家庭,在桐庐的住房转让后满3年(比如按照你的情况,到2021年6月),即可作为“无房家庭”享受优先购房摇号。
 
 
 
07  研究生在杭落户
 
问:我是全日制研究生,目前不在杭州工作,可以先在杭州落户吗?
 
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岁以下,可以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可以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08  无房户资格
 
问:我户口在老家,但在杭州已经缴满二年社保,已满30岁,目前仅在老家(外省)有一套房,在杭买房算无房还是有房
 
答:像你这种情况,在杭购房可作为“无房家庭”享受优先购房摇号
 
 
 
09  户口挂靠年限
 
问:我是通过人才引进(学历落户落户在人才市场,请问户口挂在人才市场有年限要求吗?
 
答:暂时没有年限要求
 
 
10  投靠落户咨询
 
问:我29周岁,去年在杭州买的房,已经落户。父母现在50+,可以投靠我落户吗?另外还有个妹妹可以一起落户我这里吗?
 
答:你已落户杭州,且自己有房,母亲年满55周岁,父亲年满60周岁,可以投靠落户
 
如果父亲年龄不够,可以让你母亲落户,然后让你父亲选择夫妻投靠,没有年龄限制。
 
妹妹不满16周岁的话,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11  夫妻购房资格
 
问:我是新杭州人,落户已满五年,但妻子户口不在杭州,不过一直交社保,请问婚后可以买二套房吗?
 
答:可以,夫妻其中一人满足条件即可。
 
 
 
12  在校大学生购房
 
问:老家台州的,女儿目前在杭州某大学上大二,是学校集体户,未婚,请问可以在杭州买房吗?
 
答:在校大学生可在杭州买房,但按照最近规定,大学生购房首付需要6成。
 
 
 
13  E类人才认定条款解读
 
关于人才认定中E类人才的条款有些不太理解:
 
1、博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认定为人才吗?还是有其它附加条件?
 
2、人才认定需要落户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还是符合条件即可直接办理?
 
: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杭州市E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但认定人员需与杭州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4  5年限售可否赠与
 
问:中签率10%以下的楼盘“限售”5年,这个“限售”包括赠与吗?
 
 
根据2021年1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其中转让包含赠与。
 
 
 
15  集体户口首页
 
我户口挂靠在余杭区人才市场,目前要购买二手房,需要户口本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请问该如何办理?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应当指定集体户户主,并设置专(兼)职户口协管员负责申领和保管集体户成员的个人信息登记卡,人才市场的集体户首页由人才市场统一保管。
 
你户口挂靠在余杭区人才市场,若需使用人才市场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可向人才市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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