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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金(婺)2021第2、3、4号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金(婺)2021第2号
01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婺城区白龙桥黄金苑区块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等,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房,北至:临江西路。
02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白龙桥镇黄金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7.2476公顷(258.71亩),其中住宅用地17.2476公顷。
03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及安置方式按照《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4〕46号)等文件执行。
土地征收公告金(婺)2021第3号
01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中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至道路,西至沿溪道路,南至安地镇初级中学,北至金华市交警支队婺城大队安地中队。
婺城区对岳变电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北侧为工地,西侧为工地,南侧为工地,东侧为苗圃。
婺城区蒋堂镇骨灰堂项目,土地用途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其他用地),北侧为园地,西侧为园地,南侧为园地,东侧为园地。
临江区块大岩路以南、佑泰新能源以西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等,北侧为农田,西侧为纵一路,南侧为农田,东侧为横四路。
二环西路以西、信息产业园以北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东至二环西路,西至纵七东路,南至信息产业园,北至农田。
婺城区黄金苑区块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等,北侧为临江西路,西侧为农房,南侧为宾虹路,东侧为纵一路。
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等,东至二环西路,西至纵七东路,南至信息产业园,北至农田。
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三路以南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等,东至纵三路,西至纵二路,南至横四路,北至农田。
婺城区垃圾处置项目-友谊水库中转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园地。
02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安地镇安地村因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中小学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8426公顷(12.64亩),其中农用地0.8278公顷:含耕地0.80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189公顷;建设用地(空闲地)0.0148公顷。
新狮街道勤俭社区因婺城区对岳变电站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906公顷(5.86亩)。其中农用地0.3396公顷: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396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510公顷。
蒋堂镇立新村因婺城区蒋堂镇骨灰堂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046公顷(1.57亩)。其中农用地0.1046公顷:含耕地0.0254公顷,园地0.0767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0025公顷。
白龙桥镇虹路村因临江区块大岩路以南、佑泰新能源以西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2790公顷(19.19亩)。其中农用地1.2020公顷:含耕地1.10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3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610公顷;建设用地(空闲地)0.0770公顷。
白龙桥镇筱溪村因二环西路以西、信息产业园以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041公顷(4.56亩)。其中农用地0.3041公顷:含耕地0.2635公顷,园地0.00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373公顷。
白龙桥镇黄金苑村因婺城区黄金苑区块用地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8392公顷(57.59亩)。其中农用地3.0255公顷:含耕地0.9111公顷,园地2.07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公顷;建设用地0.327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200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307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4867公顷。
白龙桥镇东俞村因婺城区黄金苑区块用地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259公顷(0.39亩)。其中农用地0.0026公顷:含耕地0.0023公顷,园地0.0003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233公顷。
白龙桥镇黄金苑村因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003公顷(6.00亩)。其中农用地0.1136公顷: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136公顷;建设用地(空闲地)0.0083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2784公顷。
白龙桥镇雅姜村因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三路以南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8.9864公顷(134.80亩)。其中农用地为8.9864公顷:含耕地8.44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73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2681公顷。
白龙桥镇龙蟠村因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三路以南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296公顷(1.94亩)。其中农用地0.1296公顷:含耕地0.1296公顷。
罗店镇同创村因婺城区垃圾处置项目-友谊水库中转站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755公顷(5.63亩),其中农用地0.3755公顷:含耕地0.2083公顷,园地0.09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543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0202公顷。
罗店镇十林村因婺城区垃圾处置项目-友谊水库中转站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765公顷(1.15亩),其中农用地0.0765公顷:含耕地0.06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86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0062公顷。
03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及安置方式按照《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4〕46号)等文件执行。
土地征收公告金(婺)2021第4号
01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婺城区雅畈镇后溪路以北、纵四路以西3#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等,北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道路,东侧为耕地。
02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雅畈镇雅畈一村因婺城区雅畈镇后溪路以北、纵四路以西3#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8414公顷(72.62亩)。其中农用地4.8414公顷:含耕地4.66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12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479公顷顷。
03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及安置方式按照《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4〕46号)等文件执行。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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