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余杭区检察院深入贯彻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一些小制度、小规范,值得跟大家说一说。
今年以来,余杭区检察院深入贯彻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一些小制度、小规范,值得跟大家说一说。
明明是违法建筑,狡猾的厂长请人做伪证是怎么被发现的?得益于该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内部大协作机制。
有些经济犯盘算着坐牢等于“挣钱”,拒不退赃、也不赔偿被害人,坐牢“了事”,有些表现好的还能减刑假释。余杭检察院制定实施《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意见》,杜绝了减刑假释中的不规范行为。
案多人少怎么办?该院创建了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动态监控体系,把人均办案数降下来,保证办案质量。
厂长动歪脑筋违法建房村书记作伪证栽了跟头
余杭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对一名村书记侦查时,意外发现这名村书记曾疑似给一个厂长作伪证,帮对方赢得了一场涉及“三改一拆”的行政诉讼。
线索移送给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核实后发现,这起行政诉讼大有说头。
一位并非该村人的厂长在该村建了一幢住宅,被国土部门认定为违建后,他找到村书记等动起了歪脑筋。
厂长想了个办法,认本村一位孤寡老人来赡养,并说这幢住宅是与老人合建的。
村委会还弄了份会议纪要,把会议时间提前到了盖房子前,认可这一说法。
有了这些材料,厂长把国土部门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结果胜诉了。
这其中,村书记等村干部曾出庭作证说赡养一事是真实存在的,房子是合法的。
核实到这些伪证后,检察院建议法院再审此案,盖房的厂长因妨害作证罪获刑,村书记则因帮助伪造证据罪获刑,违建住宅终于拆了。
该案成了全省基层检察院首例行政诉讼再审检察建议获改判的案例,实现了查办行政虚假诉讼“零”的突破。
而这个突破,正是得益于余杭检察院构建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内部大协作机制,通过构建赃款赃物追缴与督促起诉工作及职务犯罪、虚假诉讼犯罪等案件线索移送、处理结果的双向移送与反馈机制,确保了重要案件线索不遗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