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分别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中介机构、自律组织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挂牌公司监管,对监管各方的职责作了划分,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各司其责。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分别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中介机构、自律组织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挂牌公司监管,对监管各方的职责作了划分,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各司其责。四是不挂牌公司监管。五是监管协调,建立健全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等。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转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关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发布后,证监会按照监管转型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自律监管的作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般转系统)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股转系统总体运行良好,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股转系统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效应正在得到市场各方的认可。
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是证监会重要的监管职责,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研究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祛》(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指导股转系统完善了挂牌公司自律规定,初步形成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制度体系。
《意见》定位于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明确监管系统内部职责分工,提高监管协同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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