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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四成 消费贷购房仍未绝迹

每日经济新闻  2015-04-15 15:13

[摘要] 距离“3.30新政”发布已近半月时间,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主要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大部分银行已将二套房低首付成数降至四成,但利率仍维持在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首套房利率各家银行的折扣也较年初有所下降。

 

消费贷“帮忙”仍未停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被监管部门提示过的消费贷充当购房资金的现象仍未绝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就记者询问的二套房情况表示,若手中的首套房剩余贷款不多,可以考虑还清贷款之后再购房,“先还清贷款,房子从银行解押,然后再作为抵押物从银行申请消费贷款,将这笔钱拿去付二套房首付。”据其介绍,由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差距非常大,现在有不少中介会积极为客户提供此类“解决方案”。

实际上,银行的消费贷款用途为消费,购房是不包括在贷款用途中的,这种贷款挪用带来的风险此前曾被监管部门点名。

2014年5月,北京银监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北京银监局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示辖区内各个银行防范消费贷款存在风险。《通知》中明确,应加大对改善民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等方面的贷款投放,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合理确定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不过,对于真实的贷款用途,银行方面是否能做到严格审核,则因各银行的管理水平而异,此外,房产中介联手担保公司,仍能帮助购房者“暗度陈仓”。

例如在一家资金中介网站上,记者就看到北京地区某股份制银行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情况,若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总利息为1.76万元,月利率0.54%,月供43130元,不支持提前还款。而且,这种贷款必须通过与网站有合作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公司要收取一定费用。“消费贷被用作购房、投资的,很难从根源上杜绝,一方面银行的消费贷业务有业绩考核,基层业务人员愿意多做,这让很多程序上的漏洞难以避免。”一位股份行北京地区支行人士表示,今年以来总体的信贷供给较为宽松,近期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回暖的迹象,吸引银行资金流出可以理解,但银行仍需做好风控措施,避免投资市场的波动风险过多的向银行体系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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