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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市场化安置"多地启动试点 细则需出台

中国联合商报  2015-02-11 00:00

[摘要] 商品住房去库存化成为2015年房地长市场的迫切任务,而保障房则被寄托承担此重任。

商品住房去库存化成为2015年房地长市场的迫切任务,而保障房则被寄托承担此重任。

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包头举行的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曾明确表示,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未来可探索保障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让应接受保障的家庭到市场上购买,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实现保障。

2月3日,山东省住建厅厅长宋军继在山东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表示,山东省将推广青岛、潍坊等地经验,在棚户区改造中集中采购价格适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

此前根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除了山东外,目前江苏、福建、四川、安徽、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区已经开始或者正在酝酿实施政府回购商品房试点。对此,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品房库存量与保障房缺口数的匹配是政府回购商品房落实保障房政策推行的基础,同时必须考虑制定出详细的落实细则,实现多方共赢,切不可一蹴而就。

市场化安置正式浮出水面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自2011年开始,三四线城市住宅库存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导致商品房处于大面积供大于求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近6亿平方米的待售库存。

同时,住房问题又困扰着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建设保障房“保民生”又称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尤其是从去年开始的大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使得政府面临着诸多压力。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将大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可消化大量存量房,通过政府回购适当面积普通商品房实现就近安置或者就地安置,更利于棚改的推进,确保保障房任务的完成。

业内专家去年8月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4年棚户区改造大规模启动的前提下,各地为了赶进度,不少地方通过政府回购适当面积普通商品房实现就近安置或者就地安置,有利于棚改等保障房的推进。

1月20日,陈政高在包头举行的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表示,随着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棚改的不断深入,棚改房源将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建设,而是可以让应接受保障的家庭到市场上购买,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实现保障。

实际上,早在2014年年初的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出,目前不少商品房空置,在保障房建设压力大的现状下,政府可以探索回购一批商品房用于保障房。

到了2014年7月份,有消息传出住建部正关注并调研地方政府以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的棚改新模式,当时机成熟,会对这一模式做得好的城市取得的经验进行推广。直到今年1月20号,随着陈政高部长的明确表态,这一方式正式在中央层面浮出水面。

“通过政府货币补贴的方式让市民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可以有利的确保民生问题的解决。”牛凤瑞告诉记者,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同时还可以有助于消化三四线城市的存量房,稳定房产市场价格,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2014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回购商品房作棚改的安置房总投资的比例可以达到40%(此前这一比例仅为20%)。中投顾问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根据建部提出2015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不低于5000亿元,若按40%的货币补偿计算,今年将有近2000亿元的资金用于回购商品房,形成近100多万套商品房的需求。这有利于缓解楼市库存压力,但是与巨大库存相比仍然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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