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时开发商向老陈一家承诺,虽然现在没有外销证,但正在办理,并答应帮忙办理外籍人士购房所需的其他材料:工作证明、以及补缴社保和纳税证明。
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不过老陈一家仍然觉得,如果不是一家人的坚持较真,恐怕房款付完了,产权证还不一定能拿到。
这位法籍华人说,经历了这事之后,以后买房还真得多留个心眼。
楼盘没有外销证
没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买了房
老陈说,他们一家是青田人,子女们在法国生活多年,也已经都加入了法国国籍。去年8月份,儿子女儿一大家回国探亲,在下沙看中了一知名外来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于是儿子一家,女儿一家,还有另外一个亲戚,各买了一套,外加一个地下车位。
当时开发商向老陈一家承诺,虽然现在没有外销证,但正在办理,并答应帮忙办理外籍人士购房所需的其他材料:工作证明、以及补缴社保和纳税证明。
“我也不知道杭州什么情况,他们说能买,我们就掏钱了。”老陈说,当时他们也有点纳闷,因为开发商和他们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而是一份分期付款协议。
在其中一份分期付款协议中,记者看到,上面除了标明了具体房号外,还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时间和数额。在协议最后还约定,在2014年1月31日交房之前,如因限购原因和国籍原因无法备案网签,公司给予一次性无条件更名机会;另外,开发商帮忙联系补办社保或者个税,并帮忙联系补办外籍人员在杭工作一年证明,费用由购房者承担。
购房当天,老陈一大家三套房总共付了150多万元的房款,再加上一个13万元的地下车位,总共掏了近170万。
按照和该公司签的分期付款协议,今年的5月1日前,老陈一家人买的三套房子,需要再付总房款的30%。
“我总觉得有点不放心,和我在上海买房时的经历不一样。去年买房子时,销售员说正在办外销证的,这么长时间了,我再打电话过去,他们还说没有办好。”老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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