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楼市不景气,开发商为了吸引人气,把分期付款这种营销模式推广到了首付款上。
低首付是因为采用了分期付款
究竟是大忽悠,还是开发商吐血大甩卖?
昨天,记者联系了“罗曼风情美寓”的代理商,宁波迪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一名姓张的专案经理说:“首付6万6,并不是说首付款就只有这么些。”
他解释说,6.6万元是签合同当天付的笔款,半年后,购房者还要付15万元,一年内付清首付款的余额,相当于用分期付款形式付首付。
“对难以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来说,(这样)可以暂时缓解资金压力。”张经理说,近期不少小户型公寓都采用了这种付款方式。
比如东部新城的“IN蓝庭”,早在8月底就推出了这种销售模式,宣称“首付3.9万起”,而海曙“21码头”也打出了“首付5.9万起”的广告。
张经理说,近段时间,不少新开的楼盘应该都会套用这种付款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楼盘有不少共同点,比如都是40年产权的公寓,以小户型为主,目标客户为年轻人或投资客。
拆分首付也要留心资金周转
首付款也能拆分,这会不会涉嫌违规销售?
昨天,记者也请教了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场科副科长王小辉。
王小辉说:“只要在办按揭前付清首付款,就没问题。”
“楼市不景气,开发商也只能放低姿态了。”王小辉说,楼市火爆时,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就要求购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清首付款,现在,楼难卖了,就放低姿态“求”人买房,这很正常。
不过,购房者也要考虑清楚,虽然分期付款能缓解资金压力,但在半年或者一年内就要付清其余款项,必须对自己的资金周转有一个明确的计划。
另外,购房者还要多留意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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