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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前贷款45万,终审判决全由他承担!

杭州选房管家2024-06-17 16:26:16来自北京市

摘要:

【男子离婚前贷款45万,终审判决全由他承担!】今日热点:离婚前贷款转给母亲。浙江义乌的王女士离婚前,前夫宗某向银行贷款45万元,并将其中35万转给母亲。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贷款最终因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法院判定由宗某全额承担债务本息。王女士仍面临自建房屋财产分割问题。

今日热点:离婚前贷款转给母亲

正文:

两年前,浙江义乌的王女士结束了10余年的婚姻,但离婚的后果至今仍困扰着她。宗某在提出离婚前五个月,向银行申请了一笔45万元的贷款,并在贷款之后将35万元转给了母亲。宗某还直接对王女士说过,“贷款时就已经想好要跟你离婚。”最终,法院终审判决45万元的贷款本息由宗某个人承担。

王女士表示,离婚后她和两个女儿仍居住在涉及违建的房屋里,无法进行财产分割。她计划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房屋的财产问题。宗某此前提出离婚并被驳回,但2019年再次提起诉讼并成功。法院一审判决45万元债务本息中的40万元由宗某承担,5万元由王女士承担。王女士认为贷款本息应由宗某全部承担,并上诉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宗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判决45万元贷款本息全部由宗某个人承担。王女士指出,宗某恶意制造共同债务,贷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转给了其母亲。2022年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45万元银行贷款本息由宗某个人承担。

小编点评:

这个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信任和财务透明的重要性。宗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贷款事实,并将款项转给母亲,这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信任,也引发了法律上的问题。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仔细审查贷款的用途以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为如果贷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债务就不应由非借款一方承担。在这个案件中,宗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贷款的用途,最终导致他单独承担了45万元的债务本息。

此外,这个案例还提醒我们,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情况。在这里,法院显然认为王女士在照顾子女和家庭方面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因此在离婚后给予了她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

总的来说,这个案例不仅是一个婚姻纠纷的典型案例,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婚姻财务管理和法律维权的课。希望所有人都能从中汲取经验,更加理性地处理婚姻中的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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