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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华市新规:用公积金付房首付】金华市发布新规,可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金额。详细操作细则包括购房条件、提取频次等。
正文:
近期,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每套住房仅可提取一次。同时,申请人及配偶在贷款申请前需满足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求。这一政策的发布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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