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到,杭州市城区将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简化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其他城镇地区也将降低居住年限要求并简化办理手续。此外,居住证制度也将得到深化。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可以申领居住证。全省范围内将实施网上核发居住证改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服务水平,并完善与积分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同时,还将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简化申请材料,提供落户便利。此举将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此外,还将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开人才落户和投靠落户,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
浙江省还将加快推进人口管理服务数字化体系的建设。推动数字户籍建设,加快“公安大脑”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户籍业务的跨省通办和长三角地区的通办。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全要素全流程数字化办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多跨协同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此外,浙江省还将探索建立实有人口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级试点工作,如网络身份认证和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居民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构建“浙里人口”管理集成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