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
4月2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租赁机构开展合作,为缴存职工提供稳定的租赁房源以及更多优惠便利,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实际房租支出超过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的,按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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