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受贿受审 “杭州市夜景亮化工程先进个人”“实事工程先进个人”“下城区支路建设先进个人”,这些都是张某之前获得过的奖状。
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受贿受审
“杭州市夜景亮化工程先进个人”“实事工程先进个人”“下城区支路建设先进个人”,这些都是张某之前获得过的奖状。但昨天上午,原是单位先进个人的他,因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站在了杭州市下城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昔日工作能手 站上了被告席
“传被告人到庭。”审判长话音刚落,身穿白色T恤衫的张某,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54岁的张某,看上去面容憔悴,头发已白了大半。张某原本在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工作,负责拆迁相关工作,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来自下城区住建局的调研员郁根荣,是张某的前同事,在他眼里,张某工作能力较强,在工作中获得的奖状有厚厚的一叠。但此刻,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某,旁听的郁根荣唏嘘不已。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张某在担任城建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另外两人,在负责新西路78号地块拆迁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默许有关地块建筑承租人搭建违章建筑、倒签房屋租赁协议、抬高评估价格等方式,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342万余元。
此外,2005年至2017年,张某在担任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动迁承接、拆迁补偿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贿赂共计20万元。
当庭泣不成声 表示认罪悔罪
去年10月29日,张某被下城区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21日被留置。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共同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我犯了不该犯的错,我没有任何借口,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某一度泣不成声,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下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蓝智骏介绍:“近年来,下城区纪委连续查处了住建系统的几起腐败案件,张某贪污、受贿案就是其中一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