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9日晚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0日起,调整杭州公积金及贷款首付比例。
11月9日晚,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网站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0日起,调整杭州公积金及贷款首付比例。
政策原文如下: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自2016年11月10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四、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这是时隔一个多月后(9月27日),杭州市公积金政策的再度调整。9月27日,杭州重启楼市限贷政策,将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低4成提升至5成。如今,公积金贷款比例进一提高,这也意味着,杭州楼市调控的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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