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区201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区201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该标准每两年公布一次,根据我市租赁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等进行测算后,今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有所调整。
临时安置费标准方面,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的上调幅度较大,在住宅用房上,目前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2元,调整后为每月每平方米55元;综合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分别从目前的每月每平方米102元、188元、38元调整到107、197、42元。
搬迁费标准为每户1400元,非住宅房屋搬迁费由征收部门按实支付。此外,由于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本标准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该标准将从公布30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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