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公述民评电视问政现场,有一段视频特别触动人心:凯旋路258号的一幢房子,在去年12月就已鉴定为危房,但时隔一年,十几户八十多岁的老人依旧住在这里。原因就是“杭州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

  好消息来了!《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出台,杭州计划要用三年时间和“危房”说再见。

  杭州定下的目标是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并建立房屋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 

  危旧房屋治理分两种方式

  《通知》提出,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分两种方式:成片改造和单独改造,优先选择成片改造。

  成片改造是指危旧住宅房屋已纳入或可纳入现有城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通过项目整合优化可在短期内实现解危目的的改造方式。

  如果不能进行成片改造或三年内未能启动成片改造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就要进行单独改造,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回购处置等方式实现解危。

  其中,维修加固是指根据安全鉴定结论和房屋实际情况,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采取修缮或加固等安全技术措施,解除房屋安全隐患的改造方式。

  要注意的是,采取维修加固方式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不能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能改变原房屋用途,也不能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高度,这就是常说的“三不”原则。

  拆除重建则指对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均符合条件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实施拆除,并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造方式。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提出治理申请?

  《通知》明确,对实施单独改造的项目,危旧住宅楼幢的全体业主为治理改造活动的主体,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相关工作。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自主委托相应资质专业机构或区、县(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机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市民关心的改造所需资金部分,《通知》中也作了明确说明——对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所需的资金,杭州将按照“有责追偿、业主主体、单位资助、政策支持”的原则筹集。

  比如,对城镇住宅房屋造成危险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有责追偿以外,在治理改造中业主承担的治理费用,除了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全体业主按原建筑面积比例分餐,业主承担的费用按规定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基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为照顾困难家庭,对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费用,将酌情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