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复婚前他买了套房前妻是共有人 婚没复成又闹翻

青年时报  2015-09-24 07:12

[摘要] 去年11月,牛某(化名)与前妻准备复婚,并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将前妻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但婚还没复两人就再次闹翻,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折价分割。

去年11月,牛某(化名)与前妻准备复婚,并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将前妻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但婚还没复两人就再次闹翻,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折价分割。

去年6月26日,61岁的牛某和36岁的小霞(化名)登记结婚,但这段婚姻仅维持了半个月,两人就因闹矛盾离了婚。但没过多久两人又和好。去年12月,牛某在墅区清水公寓池月居购买了一套价值153万元的房子,并将小霞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

房屋开始装修后,双方关系再次恶化,这次,小霞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希望对这套房屋依法予以折价分割,让牛某给自己85万。但牛某表示,这套房子是自己单独出资购买,登记在小霞名下是附条件,所以小霞无权要求分割。

前天,牛某又对小霞进行了反诉。牛某称,自己年纪大了,膝下无子,小霞就是利用其得子心切的心理劝诱,要求复婚,并提出购买房产。牛某说,自己期待的结婚目的未能达到,小霞应当返还购房款765000元。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小霞、牛某各占50%的份额,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房屋目前价格为153万元,牛某应当向小霞支付房屋折价款共计765000元。至于牛某要求小霞返还购房款,经查证,案涉房屋的房款全部经由牛某的银行账户支付至合同指定账户,由此认定是牛某支付了购房款,牛某要求小霞返还一半购房款的主张合法有据,小霞应返还牛某765000元购房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杭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