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出租房的气费怎么计价 这份Q&A请你仔细看

钱江晚报  2015-08-28 09:48

[摘要] 除了价格的上调,此次改革还会涉及到许多细节问题,比如,新政策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了,但我们家的用气量啥时候结算呢?白天家里没人,工作人员老是抄不到表怎么办?4200元的地热扩容费我们都交了,怎么退?别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除了价格的上调,此次改革还会涉及到许多细节问题,比如,新政策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了,但我们家的用气量啥时候结算呢?白天家里没人,工作人员老是抄不到表怎么办?4200元的地热扩容费我们都交了,怎么退?别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新的气价计费方式怎么结算?

A:对于老用户(已点火已使用用户)而言,以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的结算日止作为老用户的一个“抄表年”,一个“抄表年”作为一个用气周期。用气周期满后进行年度气量结算,重新开始新的用气结算周期。如某用户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10月5日,则每年的10月5日为该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该用户 个用气周期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第二个用气周期依次类推。

新用户(调价后新点火用户)则是以点火日作为年度气量结算日。两个月抄表并结算一次,支付方式不变。

目前天然气公司有83万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公司采用入户抄表方式,由抄表人员两个月一次为居民提供上门抄表服务。实行阶梯气价后,以“抄表年”作为一个年度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一个“抄表年”表示从调价后用户首次抄表日次日起365天为一个年度。

工作人员来抄表,家里没人怎么办?

A:这里要分三种情况。一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首次能抄见的用户:该次抄见消费量仍按原价格2.4元/立方米结算,该入户抄表日作为年度阶梯用气周期的结算日,之后抄表数执行新的阶梯气价。

二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首次未能抄见,天然气公司会在用户家的门锁上张贴预约抄表通知,在15天内预约能抄见的,该次抄见的消费量仍按原价格2.4元/立方米的价格结算,该入户抄表日作为年度阶梯用气周期的结算日,之后抄表数执行新的阶梯气价。

三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的 次上门抄表未抄见,在门锁上张贴预约抄表通知后,15天内仍未抄见的,即“抄表不遇”的情况。对此类用户的抄表气费,结算标准以 次上门抄表日为结算日,并作为新的价格分割点,用气量按当期平均日用气量进行分摊。结算日前消费量按2.4元/立方米的价格结算,结算日后消费量按新的阶梯气价结算。

家里人多怎么申请增加气量?

A:“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是指居民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居民用户。需申请增加用气量的用户,应持 簿、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各服务网点办理申请、认定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为两年。欠费居民用户,须在结清欠费后方能申请办理。

“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在 阶梯年用气量用完前办理增加用气量申请手续,均按全年增加用气量,增加气量申请在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均有效(也就是说,在新的价格实施后,增加用气量申请在半年内办理均有效);申请的,从认定次月起按自然月增加用气量。若在一年内户籍人口发生变化,当月15号前办理申请的,从当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15号后办理申请的,从次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

 

房子卖了或租了,该怎么办?

A:用户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需携带房屋产权证、开户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燃气缴费账单前往燃气公司服务网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新产权人以过户变更日为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用户的年度阶梯用气周期,到下一年度同月同日为止。

使用人发生变更的情况: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气量与气价计算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燃气企业将延续气量累计计算,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经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相关机构审批认定已配套管道天然气的成套公租房(包括人才公寓)、廉租房的出租更换承租人时,需携带开户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原件、燃气缴费账单前往燃气公司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租房合同中的地址应当与用气地址一致。用户以变更日为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用户的年度阶梯用气周期,到下一年度同月同日为止。

地热装好了没用过,扩容费怎么退?

A:天然气公司将于阶梯价格实施起,同步对已开户未安装、已安装未点火的这两类地热用户,凭缴费 退还地热扩容费(不包括已通气点火用户及擅自点火使用的用户)。

办理手续:用户办理退费时,需携带申请开通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缴费 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天然气公司各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审核确认:经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实行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用户,选择转账支付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到指定账户;选择现金支付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到指定服务大厅领取现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杭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