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即使有合同约定租客负全责,房东也是安全责任人
■ 学校医院等建筑“使用年限”还剩1/3时要做房屋安全鉴定
■ 建筑幕墙至少每10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
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焦点一:房屋使用安全
责任人承担哪些责任?
一间房子的安全责任人是谁?房子出了事谁首先得负责?按照《草案》的解释,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得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间的约定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这些规定,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房东再不能一租了事。
焦点二:房屋强制安全鉴定
情形有哪些?
什么样的情况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草案》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此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的安全鉴定作出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还应当在房屋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焦点三:如何加强建筑幕墙
安全管理?
房子越来越漂亮,建筑上的幕墙也用得越来越多,但是这些幕墙玻璃要是掉下来一块,那可是致命的。《草案》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筑幕墙检查进行规范:建筑幕墙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至少每10年对建筑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建筑幕墙检测资质单位对建筑幕墙进行鉴定: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