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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二手房交易火爆 新婚姻法下房产归属重磅消息!

房天下  2015-04-10 11:12

[摘要] 新政下二手房交易火爆,新婚姻法下房产归属有了新消息!婚后房屋卖出去之后,夫妻双方再重新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二手房交易创新高

清明小长假三天风雨交加,但丝毫没能影响买家的看房情绪,3月份上海全市共成交二手房22129套,创2013年12月以来成交量新高,也处于近十年来同期第三位,仅次于2009年和2013年。值得一提的是,在楼市政策的发力下,3月31日,二手房以1304套创月内日成交量新高,拉高了3月份二手房总成交量。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上海上周二手住宅挂牌7.8万套,环比增加0.9%;据推算,上周全市二手住宅成交约7420套,环比增长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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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二手房交易火爆,新婚姻法下房产归属有了新消息!

新婚姻法条款

(一)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二)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四)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七)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九)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十一)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十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十三)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女性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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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老公婚前买了套房,婚前也付了五成的房款,房产证了写他的名字,结婚后全部还清房款,但钱是我从娘家借的,我今年三十一岁,有个三岁小孩。原先我有份银行的工作,但为了家庭,我另外找了一份工资不高,但是清闲可以照顾家里的工作,家务全是我在做。如果哪一天离婚,我不是一无所有?

律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这套房应当判给男方。但婚后的共同还款部分,属共同财产,男方必须将这部分折算补偿给女方。另外,婚后女方从娘家借来的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丈夫也应当分担一半。离婚时应当返还给女方娘家。但是女方必须举证钱确定是从娘家借来的,证据包括女方打的借条。

小编:很多时候,女方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还款,因为还款是从贷款人(也就是男方)的卡提取。婚后,女性保证自己的权益还有什么办法?

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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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二手房交易火爆,很多房子都在交易,婚后房屋卖出去之后,夫妻双方再重新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意思则是新置房屋不存在是不是男方的婚前财产这个问题,是双方共同努力的获取。女胞们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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