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房产转赠儿子却不还钱 债主可起诉撤销该转让

扬子晚报  2015-03-27 16:11

[摘要]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女士:2011年夏天,我一姐妹要买房缺少周转资金而向我借款五十万元。当时约定半年内归还,并将到手的房产证手续交给了我。由于各种因素,我们双方并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这姐妹零零碎碎归还了近十万元。可是,前不久该姐妹因欠下许多人的钱未还,被几个债权人起诉到了法院。于是我找她,要求她把当初交到我手上的那套房产办理抵押手续给我,她却说该房产于三年前就转户到他上大学的儿子名下了,现在没有能力清偿我的借款。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饶律师:《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依此规定,你可以向你姐妹所在地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其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并依法请求法院对该房产予以变卖,用以偿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杭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