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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多部新规要上岗 住房不得重新分割后出租

石家庄新闻网  2011-02-01 11:12

[摘要] 2月份起,又有一批经济领域的新规即将实施,内容涉及房屋租赁、发票管理、反价格垄断、旅行社责任保险等。各新规大多都是着力于各种市场的整顿、规范和调整。其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租房新规,旅责险等设定赔偿下限等规定。

2月份起,又有一批经济领域的新规即将实施,内容涉及房屋租赁、发票管理、反价格垄断、旅行社责任保险等。各新规大多都是着力于各种市场的整顿、规范和调整。其中,瞩目的莫过于租房新规,旅责险等设定赔偿下限等规定。

◆房屋群租将受限

新规:由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最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要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该条规定,且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省会住房部门相关人士说,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保证租户利益,防止租户被蜗居蚁居。新规实施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杜绝房东分割房屋进行分租的牟利行为,对于维护租客利益是非常必要的。但要落实好新规定,还需建造更多的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给力中低收入人群。

◆虚开发票罚50万元

新规: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发票管理办法》增加了系列规定,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取消了发票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核程序,规定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印模即可办理领购手续,纳税人在5个工作日内就能领到发票领购簿。办法还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

解读:和往年相比,新办法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石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企业或个人出现虚开、伪造、变造、转借、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罚款上限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责任额不低于20万元

新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旅行社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风险管控能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行社自身需要,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解读:旅行社旅游接待方保险意识不强,游客投保意识不足已成为各地旅游行业的通病。责任限额的规定,无疑对于防范游客出行风险起到有效作用。

◆赴港旅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

新规:日前,国家旅游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事务署分别发出通知,将于2月1日在内地与香港同时实施《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合同要点》从6个方面对内地组团社与香港地接社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要求。如明确双方名称、经营许可证及联络方式;明确旅游团吃、住、行、游、购、娱的具体安排,并特别指出在香港的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停留时间等。不得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或强行要求游客参加需要另行自费的项目。

解读:关于香港旅行团“强迫购物”、“零负团费”的负面消息屡屡曝光,由此引发的旅游消费纠纷频现。业内人士认为,伴随着合同要点的实施,赴港游客“被购物”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遏制。

◆串通涨价行为将受抑制

新规:发改委制定并公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法规将于今日正式实施。《反价格垄断规定》就价格垄断行为作出了具体界定,如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8种价格垄断协议。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则主要针对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自身行为。两部法规的颁布将改变目前反价格垄断领域缺乏具体法律依据的局面。

解读:两部法规的颁布将改变目前反价格垄断领域缺乏具体法律依据的局面,新规明确了企业、行业协会价格垄断行为的认定,将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记者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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