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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厉二套房标准:卖小房换大房未必算首套

和讯新闻网  作者:余彦君  2010-06-08 17:26

[摘要] 随着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二套房的界定将正式按“认房+认贷”的标准实施,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要有了一套房或已用贷款购买过房,再向银行申请房贷,便要按二套房政策实行。

随着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二套房的界定将正式按“认房+认贷”的标准实施,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要有了一套房或已用贷款购买过房,再向银行申请房贷,便要按二套房政策实行。银行人士表示,二套房的标准统一后,提高了投机购房的门槛,但对那些改善型的购房者来说,也是一个大的打击,因为市民即使把套小房卖掉再换买大房子,能否享受首套房的政策还不确定。

最严厉二套房标准出台

4月中旬,国务院出台史上最严厉的房贷政策。其中,关于二套房的政策是首付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由于当时对二套房界定存在差异,国务院随即要求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上周五,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发,备受瞩目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才最终出台。

根据新政策,未来银行碰到三种情形时,对借款人要执行第二套差别化房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此次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是2003年'二套房’概念诞生以来最为严厉的一个界定标准。”一家国有银行消费信贷部的人士称,此前市场预计判定二套房以'认房’为标准,没想到现在是“认房+认贷”,严格程度已经超出预期。

多家银行4月份便已实行

那么,新的二套房界定标准出台后,深圳各银行的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日采访了多家银行。

“关于二套房贷标准的执行,我行将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执行。”民生银行(600016,股吧)深圳分行有关人士昨日称。

在其他几家银行,记者也得到类似的答复。“国家要求的,谁敢不执行啊?”一银行人士称。不过,由于总行的具体通知以及实施细则还未下发,很多银行昨日表示,新的二套房政策在具体执行时,一些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对“认房+认贷”的标准,深圳银行业应不会感到太突然。

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下旬,深圳便有多家银行已开始试行“认房”标准。

中行(601988,股吧)深圳分行以家庭是否已有房产作为判断二套房的标准,一个家庭如已有一套房,再买第二套房,贷款时就要按第二套房政策,即使套房没在银行贷款或贷款还清也不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在客户申请贷款时,先到国土局去查客户的家庭住房数量,如在国土局已登记有一套住房,再贷款买房就按第二套政策执行;农行从4月份开始为执行二套房的新标准做准备,该行接收的房贷申请都要到深圳国土局去查询申请人家庭是否有房产登记在案,以判断是否二套房;深发展昨日表示,该行已按“认房认贷”标准执行了一段时间了;招行(600036,股吧)也按国家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来判定二套房,如家庭已有房产,再向银行贷款时,就要按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卖掉首套再买未必算首套

由于此次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实行一刀切,虽然对打击投机客有作用,但同时对那些有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市民来说,也是一次巨大的“伤害”。

市民李先生这几天一直被二套首付的问题,弄得心神不宁。他说,“孩子出生后,我现在这套60平的房子不够住了,所以想卖掉再换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可按现在的政策,银行还不知道会不会把我这这种情况视作套房呢。如果按二套房政策,我首付得5成,得一下子掏出付150万,我套房本来就是贷款买的,我凑不够那么多钱。”

对于李先生这种困惑,记者昨日咨询了多位银行人士,但未获得明确答复。

“由于新政策中既要认房,又要认贷,对首套房卖掉之后再买一套,能否算作首套房,还需要总行的细则来明确。”一家国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之前政策,如果家庭已将惟一一套房出售,并且能提供房产过户出售证明材料,再次贷款买房,银行还是会视作首套房。

“而按照新的政策,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再贷款买房,应该执行二套房的政策。”他说。不过,如果一个家庭的套房没使用银行贷款买,而且已经出售,名下再没有房产,这种情况下贷款买房,有可能会当作首套房政策来执行,但最终要以总行的细则为准,预计这两天相关细则就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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