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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春雷风暴第1天:绿化改车位 真的可以吗

杭州房天下  作者:张婷婷  2008-03-12 09:52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搜房网特别策划了3•15“春雷风暴—房屋维权你说我来答”系列活动。

3月11日是春雷风暴活动天,金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月棋应邀来到搜房网直播室,就“开发商是否有权利擅自改动绿化区域?”、“开发商能将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拿来出售吗?”和“业主在房屋维权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误区”三个热点问题,为搜房网友做了详细分析与解答。

直播回顾:3.15春雷风暴站:绿化改车位 真的可以吗

3月12日,活动选取的案例是关于“《业主临时公约》是否可以更改”“包阳台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

欢迎您提出您在房屋维权方面存在的任何疑问,律师将为您进行在线解答。咨询热线:85774170-8033 

开发商是否有权利擅自改动绿化区域?

对于杭州有些楼盘绿化改车位的问题,陈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定性绿化的性质,如果是规划好的绿化区域,开发商要变更必须履行两方面的审批程序,是按照杭州市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经过绿化管理部门的批准,这是个行政上的前提条件;第二如果小区已交付使用,那么必须要征求业主的意见,同意之后才能去办。

但如果这片绿化区域属于临时绿化区域,开发商则有权力在房子需要开发的时候把绿化移除。不过陈律师提醒所有业主,买房时如果开发商将临时绿化区域作为规划绿化区域进行销售宣传,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属于商业欺诈行为。

对于业主擅自将门前的绿化改为菜地或水泥地的行为,陈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讲,任何业主都没有这个权利。

开发商能将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拿来出售吗?

车位问题一直是所有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物权法》相关规定已经明确界定:规划车库车位属于开发商。但是地上的车库车位,利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场地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陈律师认为,这两个法规中间有个冲突的交界点,如果车库既是地上的又是规划的,到底属于谁?同时在地下车库的产权证办理上还存在技术问题,而上海、北京已经有一个变通的办法,即在房产证背后做一个附注,使业主权利得到保障。

最后陈律师建议业主如果说要维权的话,首先把这些法律关系搞清楚,不要盲目维权,而要按照法律,有理有据地彻底解决。

业主和开发商在维权的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总是难以调和,陈律师认为这是双方存在的一些误区所导致的,而沟通则是最值得采取的解决途径。陈律师建议业主在维权过程当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对开发商的认识上,不要动不动就把开发商当成对立面,这根本无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在维权的形式上不要动不动就拒绝收房,这种行为最终损失的是自己。业主可以在收房后,再与开发商沟通,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再寻求法律途径;

三、维权的方式很重要,开发商最注重的是拿着相关法规,有理有据前来沟通的维权业主,而毫无重点的谩骂、上访等过激的行为,于事无补。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业主要抓住重点,抓住最关心的问题,质量问题、设计有没有缺陷、材料设备大不大,这些问题是维权的重点,也是开发商最关注的问题;

四、不要去过度的吹毛求疵,精精计较,房子是手工品,无法做到十全十美,不要过多地执着于细节,问题得不到解决,破坏的是自己的心情;

五、最忌讳的是“以毒攻毒”,“你违约我也违约”,如果业主违约在先,那么法律强制执行的话,对于业主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同样,对于开发商而言,沟通同样重要。不要动不动就拿相关法律条规来做挡箭牌,符合相关法律条规只是一个及格值,赢得好的口碑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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