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更新老旧小区!浙江出台全国首个指导意见】浙江省联合多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引导变“要我改”为“我要改”。重点提出业主委员会可作为自主更新的实施主体,鼓励业主自愿提交更新申请。此举将促进直接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为居民带来红利。
正文:
浙江省近期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老旧小区更新工作走出了重要一步。据悉,这份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的管理流程与服务机制,以及政策支持和激励手段。其中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提议是允许住宅小区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通过这种方式让业主们在老旧小区更新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自主申请更新。这种做法有利于调动业主的积极性,让他们在改造自己生活环境的同时,也能享受到更新过程中的红利。
在政策推动和服务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配公共服务设施等。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还能通过政策拉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居民还能使用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确保更新项目的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的实施,预计将有效解决建设年份较早的住宅因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管等原因所面临的困境。此外,该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将为相关上下游行业,如建筑、建材、配套设施等带来新的投资机遇。预计从5月1日起该指导意见正式试行,届时将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提供更加明确的操作框架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