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初步拟定了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调整方案,发布了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显示,新的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在2016年数据基础上,根据2017年杭州城市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实际情况及搬迁费用测算情况进行了适度上调。
近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初步拟定了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调整方案,发布了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显示,新的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在2016年数据基础上,根据2017年杭州城市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实际情况及搬迁费用测算情况进行了适度上调。
其中,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调整到不低于2100元;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可结合所处地段临时安置费标准按48平方米计算;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标准调整至每户1800元,非住宅房屋搬迁费由征收部门按实支付。
与此同时,因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通知》将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目前,《通知》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于5月18日前向市住保房管局进行咨询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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