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简称“第107号文),107号文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并明确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如何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被市场称为影子银行基本法。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简称“第107号文),107号文厘清了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并明确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以及如何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被市场称为影子银行基本法。业内人士估计,作为众多房企依赖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的房产信托业务,此次也将被纳入监管的重心。这意味着红火多年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或受重创。
“影子银行”基本法
在南都记者拿到的这份文件中,首先明确了影子银行的定义。文件提到,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多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文件的出台表明,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问题,管理层已经思路清晰———通过顶层牵头,强调了对影子银行监管中,各个监管部门的统一协调性。“未来一年,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很多针对影子银行的文件。”一家股份制银行资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包括旨在整顿同业的“9号文”。
“通过国务院的层级发布这样的一份文件,显示了监管对于影子银行监管的决心。”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原则,通过国务院层面出台文件,可以更好地调动各个部门统一协调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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