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参与由政府组织的集中居住区内的房屋集资联建。享受集中的城镇生活。遗留下的宅基地,由政府进行复耕、经营管理。
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参与由政府组织的集中居住区内的房屋集资联建。享受集中的城镇生活。遗留下的宅基地,由政府进行复耕、经营管理。
农民全部或者部分放弃土地经营,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专业的土地经营者统一支配土地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农民分享土地股权的经营制度。
时报讯七山二水一分田,人多地少,这样的局面已经困扰了浙江很多年。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者涌入浙江,农民涌入城市,这样的窘境越发明显。就在城市不断喊渴的同时,另一个问题不能忽视,那就是农村土地的闲置“浪费”。于是,浙江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农房聚集改造”,吸引原本分散居住的农民,用自家的宅基地换成统一的公寓楼,腾出大量土地,破解这一矛盾局面;试点“土地换股权”,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农民坐等分红,释放农村劳动力。
那么住进公寓楼的农民们习惯这样的城镇生活吗?没有土地耕种的农民生活如何安排?近日,记者走进嘉善、象山,面对面感受改革带来的新生活。
□时报记者 丛杨 郑茜茜 文 韦陈健 蔡郦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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