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您是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在杭州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也为您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您可以落户杭州市人才中心户口。
杭州日报2007年8月20日讯 如果您是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在杭州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也为您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您可以考虑把户籍挂靠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据了解,要把户籍挂靠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对落户对象有这些要求:已在杭州市落实工作单位、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办妥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已在杭州市落实工作单位、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办妥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本省生源、在本省高校毕业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毕业生;已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按“先落户,后就业”方式办妥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办理落户手续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本科、专科生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签约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经劳动或人事部门鉴证)、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准备复印件交派出所存档备案。
具体的落户程序是:学校将学生档案寄至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毕业生可在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首页“到档查询”栏查看本人档案落实情况,如本人档案已到即可办理。本人落户材料齐全后,送交市人才开发中心审核并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交纳档案管理费,领取同意落户证明。携本人落户材料及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到本市天水派出所(杭州市中山北路313号)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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